有關建築工程營建廢棄物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,結合建築物管理程序管制一案,函轉本府環境保護局提供之「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解列證明文件」格式,並自115年1月1日起申請使用執照應配合檢討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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